顾楠柏

ENOUGH.

【文豪野犬】在星期八醉生梦死

  

  露西·蒙哥马利ד我”,没有异能设定。

  第一人称视角, ooc警告。

  “我”是男性,男性,男性!!!

  文风大约是对加缪《局外人》的拙劣模仿。

  请给我红心蓝手和评论,我是评论乞丐。

  

  

  

  我总是在心底称呼她为“麻雀小姐”,因为她吵,能闹腾,因为她脸上淡淡的雀斑。但我从未这么叫出口过,原因显而易见:她会生气。我倒不是怕她,只是觉得应付起来很麻烦,难搞的级别仅次于喝醉酒的她。而“小姐”这个称谓又过于轻浮,她会联想到从事特殊工作的女性——也许她没有那么狭隘,也许真正特殊的是我们之间的关系,她只是略微有点儿敏感罢了。

  当面我则叫她“Ann”,只叫她“Ann”。她时常会拿我的日式英语开玩笑,说我就像只“安”“安”叫唤着的母鹅,过后她也会向我道歉。不过她总以为我说出口的是“Anne”,或者说,她希望我叫她“Anne”。我疑心这是她的假名,不过也只是疑心而已,我从不深究也懒得澄清。老实说,我实在搞不懂这两个名字之间的那“e”点区别,但感谢上帝它们发音相同。兴许我说出口的一直是“Anne”。

  我同Ann是在社交网站上认识的,谁先加的谁早已无关紧要。可能我们一开始就非常投缘,可能其间有什么契机,无所谓了。总之,等我回过神来,我们已经非常熟络了,就像是久别重逢的故友,我把这归结于她太过自来熟。

  不知道她从哪里打探到我住横滨,当下就兴冲冲地跑来找我求证,还附带了十十多个抖动窗口和数不清的感叹号,又反复强调我们一定得线下见上一面,我问她,你也住横滨?她回了个笑脸给我,之后头像一灰,她下线了。我权当她是默认。

  我想了想,找不到拒绝的借口,所以我同意了。我们商议过后将地点选在了一家咖啡厅,这事就算是敲定了。我于是点开她的个人主页,在相册里找她的自拍,还拜托朋友消去ps的痕迹。让我舒一口气的是她长得虽然不算特别漂亮但很可爱,红发绿瞳,总觉得很眼熟。想来横滨也不过这么点大,可能我们曾经在某个街角擦肩而过。这样想着,我移动鼠标关闭了物色替身的网页。

  同Ann见面的当天,在离约好的时间只差一个小时的关头我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。我瞟了一眼墙上的挂历,生平第一次意识到只有红圈是不够的,还得在旁边备注上计划才行。好在那家咖啡店离我住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路程,我还有一辆自行车。我真的考虑过要不要穿得正式一点,但等我反应过来时,我已经穿上了白体恤牛仔裤,那就这样吧。我随手抓了抓头发,脚上是一双很舒服的旧鞋。临出门我觉得时候还早,就坐在玄关处的鞋柜子上打了把游戏。

  我卡着点准时赶到了“漩涡”咖啡厅的门口。Ann早就坐在里面的沙发上等我了。我坐下后点了杯美式咖啡,顺手拿起了桌边的菜单。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吃甜,但还是装出一副研究甜品的样子,隔着菜单打量着她的脸,她面前还冒着热气的焦糖玛奇朵,她本人比消除ps痕迹的照片上好看多了。我最终还是点了一份覆盆子红丝绒蛋糕,那和她的发色很配。

  “外国人?”我问,因为我已经发现她日语发音很怪,语速又快,像是着急带过不熟悉的词。

  “美国人。”Ann耸了耸肩,我注意到她的麻花辫滑过肩头垂在胸前。“前不久刚来的横滨。”

  我“哦”了一声,身体前倾帮她抹去了嘴角沾上的奶油,看着指腹上沾着的白沫,我唯一的想法就只有这块蛋糕确实很甜这一点。交叠在咖啡桌下的小腿猛地一痛,我抬头看见Ann托着腮正朝窗外看,带着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。我苦笑着拍去了裤子上的鞋印,又问了一遍:“美国人?”

  Ann恶狠狠地蹬了我一眼,半晌才从后槽齿中不情不愿地挤出几个字:“加拿大人。”

  “我在加拿大呆过一段时间。”我没去理会她的愤忿,垂下眼帘将上半身重新靠回沙发,用剩下的咖啡盖过舌尖上的甜味。“住在一个外墙长满爬山虎的房子里,我的朋友……我管它叫‘绿山墙’。” 我总觉得她颇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,我抬起眼皮试图从她的脸上瞧出端倪,未果。我只发现她的雀斑像满天星一样。

  “Anne.” Ann学着我的样子也将那一杯焦糖玛奇朵端起来喝完,用银勺送最后一块蛋糕入口。“你可以这么叫我。”

  “安?”我有些迟疑地开了口,我不确定自己的发音是否正确。

  “Anne,A·n·n·e.”她把“e”的音咬得很重,,右手的两个手指捏着勺子在空中转了一圈,划出一道亮闪闪的银弧:“名字末尾带个‘e’,这点很重要,非常重要。”

  我没有询问这是为什么,反正它们发音相同。她和我都不会接受“名字末尾带个‘e’的Anne”这种叫法。

  /

  那之后我们之间生出了一种微妙的默契,一通电话或者一条简讯就能轻松地把对方约出来——如果对方正好有空的话。Ann总是抱怨我一天到晚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。我没告诉她我只是不想让这段关系影响到我的日常生活,因为和Ann在一起的时光总是放纵而快乐的,我们甚至会在法律所能容忍的界限边缘寻找快感。而这让我本能的抗拒却又不得不屈从于诱惑……我又何必继续否认呢?我确实沉迷于这种虚浮的刺激。

  “听着,只要你每天抽出一个小时,以一周作为一个循环,你就能节省出整整七个小时!”Ann终于还是知道了我的顾虑,她大笑着拍上我的背,那稍微有点疼:“把这七个小时交给魔鬼去支配吧,这是连上帝都管不到的星期八。”

  我对她的这种观点不置可否。但那之后我们的确每周在一起厮混七个小时,不多也不少。这种生活一直持续,直到我在某个晚上将一捧红玫瑰递给她,问她是否愿意同我交往。

  我不爱她,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。我只是贪恋和她在一起的放肆时光,也许我只是想找一个由头把我们的关系彻底稳定下来。

  她爱我吗?我不确定。我看着Ann把玫瑰花瓣一片片揪下来,领悟到她的意图之后我也欣然加入了辣手摧花的行列,只是悄悄藏起了一朵完整的。最后我们大笑着把花瓣抛向空中,在满天花雨中我把那枝幸存下来的玫瑰花别在了她耳后。那朵玫瑰没有她的头发红。

  一时间情难自禁,我低下头吻了Ann。她没有推开我。

  唇齿分离后我们帮对方拍去身上的玫瑰花瓣,她踮起脚用指腹擦去我唇角边的唾液,还坏心眼地在我耳边呼气,问我:“刚才吻我的时候,你在想什么?”

  “我在想你。”

  于是Ann又开始笑,一开始只是把脸埋在我胸口微微颤抖,到最后抓着我的双臂放声大笑,头稍稍后仰露出一节羊脂玉般的脖颈。我咽了一下口水,突然觉得有点渴。

  Ann笑累了,就像只幼鹿一样把头贴在我的心口听我的心跳,发出了像是无意识地呢喃:“……我爱你。”

  我身体猛地一僵,抬起的手在快搂上她纤细腰肢的前一秒突然卡住,不上不下地悬在空中。我辨不清她这话里面有几分真几分假,我希望她只不过是开了个恶劣的玩笑。

  “你真是个怪人。”Ann叹了口气拉开了和我的距离,摸了一把脖子给我看她一手的水汽,那是我喷在她皮肤上的突然急促的呼吸。“你明明不爱我不是吗?”

  “没人能在面对示爱的话语时保持无动于衷。”我听见自己这样回答。

  Ann伸出手勾住了我的脖子,主动送上了一个吻。我不知道她想了些什么,我只是扣住她的后脑勺加深了这个吻,顺从了自己的欲望。她的润唇膏有一股青苹果味的清甜。我听见我脑中名为理智的弦“嗡”的一声断了。

  那天晚上我们做了,在我的公寓的单人床上折腾到天光大亮。我记得彼此交织的呼吸纠缠的身体,我记得她沾着汗水的微湿的红发,我记得她猫一样的闪着狡黠的绿色眼睛,但我就是不记得她说的那句爱我到底是真是假,搞不好我其实根本就没有问出口。那之后我把公寓里的床换成了双人的。我们之间的感情的分量就像是被放在了体重秤上,两端分别标着“朋友”和“恋人”,指针在表盘中间摇摇晃晃,最终叛逆地卡在了正中间:那里表示着“情人”。如果用来衡量我们之前感情分量的器械真的可以看作体重秤,那么“情人”代表的就会是“正常。”

  我知道她锁骨上有一颗小小的黑痣,我熟悉她身上的每一道伤痕。她后腰上有一块地方很敏感,如果朝她耳朵吹气她会不自禁地一抖。我还知道她是Ann,我的Ann。除此之外我对她一无所知,我想她对我也是一样。哦,不,不。我还知道她是加拿大人。

  她是我星期八的情人,不存在的爱人。

  性事结束后她喜欢枕着我的左上臂,将大部分体重压在我身上,微微蜷起身体,像一只餍足的猫。我问过她为什么偏偏是左上臂。“那样离你的心脏更近。”她笑了,我仿佛看到她翘了翘不存在的胡须。

  我用一只手搂着她,另一只手也没闲着。我喜欢在她的皮肤上写字,我享受手指游离滑过她肌肤的感觉,从她的小腹一路向下,最后在大腿根停住。

  “の?”她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会儿我手指滑过的痕迹。

  “是e,Anne的e。”我偏过头又要去吻她,她用手掌心抵住我的唇,推开了我的脸。

  “露西,”她翻身离开我的怀抱,我身上一轻,仿佛心里一空。“露西·莫德·蒙哥马利。这是我的名字。”

  我一愣,不可思议地看着她,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。“幸会幸会,我是埃德加·爱伦·坡,写黑暗推理小说的那个。”我当她是开玩笑,尽管我心里已经信了几分。

  她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笑,头向后压,脊柱悬空。接着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开始剧烈咳嗽。我连忙拍着她的后背帮她顺气,又递给她一杯尚且温热的水。

  谢天谢地她终于笑够了。“你还知道哪些美国作家?”

  “F·S·菲茨杰拉德。”我老实回答:“哦,还有马克·吐温和纳撒尼尔·霍桑。”

  不知道为什么她笑得更加放肆,而且这次她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我翻过身去拿床头的抽纸,递给她。她接过之后胡乱地在脸上抹了一把,然后对着空气说:“……可是我真的叫露西·蒙哥马利。”声音很轻很轻。

  我直起身子看了她一眼,凝视着她的眼睛:“那么,我的名字也真的是爱伦·坡。”我希望她能明白自己在讲什么,我们是情人,也只是情人。知道对方的真名只会带来麻烦。

  她像是被我的目光扎了一下,瑟缩着扭动身子又扑进我的怀里,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,声音比刚才稍大一点。

  我松了口气,任由身子顺着床头滑下。心里盘算的却是什么时候结束这段关系。我偏头看着身边已经陷入浅眠的Ann,缓缓吸气又缓缓吐出,再等等吧,我对自己说,再等等。

  我也曾直截了当地询问她,关于我们的关系,我们的未来。Ann的眼神飘忽了一秒,然后给了我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:“等你明白我说的那句‘我爱你’是真是假为止,或者,等到薰衣草花开。”她笑着,穿上衣服离开了我的公寓,在门口给了我一个飞吻,以一种诀别的姿态关上了门。但我知道下一个星期八她还会来,会用口琴吹一段《卡农》代替揿门铃,而我则会在高潮段落结束后给她开门。

  “为什么不摁门铃或者敲两下门?你明明知道我会推掉所有安排把星期八的时间空给你一个人。”在她第一次这么敲门的时候我这样问她,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,我本来想问的是,为什么是《卡农》?其实我真正想问的是,为什么偏偏是薰衣草,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,可她到底在等待些什么。

  她当然不会知道我一句普通的问话后面藏着那么多弯弯绕绕,她只是笑着,埋怨我的不解风情:“我为什么一定要和其他人一样?”

  【我要让你一听到《卡农》就想起我,我要用这种方式在你的生命中刻下痕迹。】

  我读懂了Ann的未完之语,所以我沉默着,把她拉进了房间。在性事的中途她翻身压在我的胸膛上,咬着我的耳垂含糊不清地问我:“你是爱我的,为什么你不愿承认?”我将她重新压回身下,对她的惊呼和疑问充耳不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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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老实说,我当初真的觉得你会和我一刀两断,我有做好相关准备。”Ann坐在玻璃柜台前的椅子上,仰着脸看我:“毕竟……”

  “毕竟我长了一张负心渣男脸?”我不看她,眼神聚焦在柜台里的东西上。

  Ann撇了撇嘴,伸手从我的裤子口袋里摸出了钱包,她大约是想拿信用卡的,却不小心(也许是故意的)拿成了身份证。她看着国籍那一栏边上注明的加拿大,将它凑到我眼前问我:“加拿大人?”

  我请柜姐把我看中的那一款戒指拿出来,直接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,俯下身亲吻银环上的钻石:“你的人。”

  我的裤子上又多了一个灰蒙蒙的鞋印。

/

  在我很小的时候,我住在一个外墙长满爬山虎的房子里,和很多其他的孩子一起。其中有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子和我关系相当要好,她把这个地方称作“绿山墙”。

  那之后过去了很多年,我才慢慢明白过来“绿山墙”其实是一所孤儿院,而我们都是孤儿。只不过我比较幸运,很早就被收养,跟着养父母带到了日本。记忆中的那抹红色早已褪去,只有“绿山墙”这一个名字还留了下来,刻在我的记忆里。

  我看着穿着婚纱站在我旁边的露西,握紧了彼此交织的手。

  她可以是所有人的蒙哥马利,但却是我一个人的Anne。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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